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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政府租金補貼項目優惠政策大全(含廠房/產業園區/房屋/辦公用房/產業用房/眾創空間/場地/科技園)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創新載體資助
1、對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及其分支機構、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800萬元。
2、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的廣東省、深圳市級創新載體,另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5年累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研發機構資助
1、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認定的研發機構,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租金50%、最長5年累計不超過400萬元的房租資助。
2、對龍華區認定的區重點研發機構,給予研發機構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資助及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支持入駐單位發展
1、對入駐區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科技企業加速器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或機構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經費50%,每年分別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
2、對入駐區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科技企業加速器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或機構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經費50%,每年分別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對入駐“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且為孵化載體認定范圍的港澳團隊或企業,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資助100%的補貼,單個港澳團隊、港澳企業每年房租補貼金額不超過5萬、20萬,資助期限最長2年
人才和團隊創業扶持-國家、省、市人才團隊資助標準
1、對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的頂尖人才與創 新團隊、廣東省“珠江計劃”和深圳市“孔雀計劃”創新創業團 隊創辦的企業或機構,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 50%的資助及最長5 年的實際租用辦 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 800萬元(其中場地裝修費不 超過實際資助總額的20%,場地裝修費包括固定資產購置支出, 下同;房租包括物業管理費,下同)
2、對區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的上述國家、省、市創新創業團隊, 承諾其科研成果在龍華區內轉化的,對其在龍華區內創辦的符合 龍華區產業發展導向且經評審確有轉化潛力的企業或機構,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資助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 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 800 萬元;
人才和團隊創業扶持-人才創新創業資助
1、對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的創新人才長期 項目、創業人才項目、外國專家項目入選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和海外高層次A 類人才創辦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 50%的資助及最長5 年的實際租用辦 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800萬元。
2、對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的青年項目入選 者、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和海外高層次B 類人才創辦的企業,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 5 年累計不超過 400 萬元的資助。
3、對深圳市后備級人才和海外高層次 C 類人才創辦的 企業,符合龍華區產業發展導向且經評審通過的,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 5 年累計不 超過 200 萬元的資助。
人才和團隊創業扶持-深圳市“孔雀計劃”預備項目團隊創業資助
對深圳市“孔雀計劃”預備項目團隊創辦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 50%的資助及最長5 年的實際租 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 800 萬元
購置和租賃辦公用房獎勵類
符合金融機構落戶獎勵申報條件的金融機構總部、金融機構總部的一級分支機構、專營機構和專業子公司、金融配套服務機構、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金融類行業協會、其他金融機構以市場價格在龍華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100%、最高500萬元給予支持,市、區房租支持合計不超過房租實際合同價,單個企業可連續享受三年,所租用房不得轉租。
高成長性企業獎勵
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 房租 50%、最長 5 年累計分別不超過 1500 萬元、1000 萬元、400 萬元的資助。深圳創新“十大行動計劃”-項目房租及裝修扶持
1、對“十大諾獎實驗室”“十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十大基礎研究機構”,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扶持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扶持,累計不超過1500萬元(其中場地裝修費不超過實際扶持總額的20%,場地裝修費包括固定資產購置支出)。
2、對“十大‘雙創’示范基地”“十大制造業創新中心”“十大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5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扶持。
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扶持-科技計劃項目房租及裝修費扶持
對牽頭承擔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且實際獲得國家級資助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另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資助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資助,累計不超過800萬元(其中場地裝修費不超過實際資助總額的20%,場地裝修費包括固定資產購置支出;房租包括物業管理費)。
孵化載體扶持-科技計劃科技創新園(創新產業園)房租資助
最高30萬的房租補助
孵化載體扶持-孵化載體入駐單位房租資助
2020年1月3日后孵化載體或軟件園入駐單位的租金價格高于最近年度公布的區產業用房租金指導價格的,按指導價格計算出的租金的50%資助。
重大產業項目空間資助
新引進的符合《龍華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實施細則》第二章規定且在我區無自有用地用房的企業,在我區租用研發辦公用房和生產用房的,給予房租50%、每年最高400萬元的資助,連續資助不超過三年。
孵化載體扶持-孵化載體入駐單位房租資助
2020年1月3日后孵化載體或軟件園入駐單位的租金價格高于最近年度公布的區產業用房租金指導價格的,按指導價格計算出的租金的50%資助。
專業服務業資助類
對入駐我區,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管理咨詢公司、建筑設計公司、征信機構、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等專業服務機構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在我區連續三年繳納社保的員工在50人(含)以上的分支機構,上述企業租賃自用辦公場所的,給予企業上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0%,最高50萬元資助,單個企業可連續享受三年。
鼓勵租金減免資助類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對實際減免租金達100萬元及以上的園區經營管理企業,予以實際減免租金總額20%、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產業園區建設專業化產業體系-被引進企業租金資助
給予被引進企業連續三年租金資助,每年資助金額從入駐園區開始依次為辦公場地租金的70%、50%、30%,每年最高50萬元,所獲租金資助不得與《龍華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實施細則》第九條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