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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租金補貼項目優惠政策大全
發布時間:2021-03-30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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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房租補貼。對經核準的入駐機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70%且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在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過7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申請房租補貼從首次申請起連續計算,以12個月為一個年度,每年申報一次
工業企業租金補貼
對在南山區自有物業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賃社會物業進行生產、且上年度工業產值超過5億元的南山區工業企業,按照其在南山區租用產業用房的建筑面積,按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過5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企業享受房租支持期間不得轉租
園區集體食堂資助項目
符合資助標準的園區集體食堂,按照不超過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每家集體食堂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金融產業基地及重點樓宇房租補貼項目
入駐3年內按不超過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房租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300萬元
金融機構辦公用房扶持項目
在南山區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3年內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房租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對入駐經市、區政府認定的產業基地或金融重點樓宇的,5年內給予房租補貼,其中前3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后2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250萬元。
上市公司辦公用房扶持項目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區新租賃、同一合同且租賃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及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合同期在1年及以上的,5年內可給予與租房補貼,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資助;后2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50萬。其中:
1、上年度在南山區納稅超5000萬元的企業,資助標準按前3年每年最高300萬元,后2年每年最高150萬元進行補貼。
2、上年度在南山區納稅超1000萬不足5000萬元的企業,資助標準按前3年每年最高200萬,后2年每年最高100萬元進行補貼。
3、上年度在南山區納稅不足1000萬元的企業,資助標準按前3年每年最高100萬,后2年每年最高50萬元進行補貼。
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建設項目-房租補貼(園區內)資助
1、對“三舊”改造為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在獲得市級認定前,經區專項資金領導小組審定后,對入駐企業給予房租補貼資助。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不超過15元,每個入駐企業年度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此類資助每個園區每年總額不超過150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2、對入駐經認定的市級以上文化(體育)產業園區的文化(體育)企業,且形成了一定的營業收入的,可給予房租補貼資助。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0%,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四上”在庫企業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5%,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上年度營收超億元企業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30%,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70萬元;每家企業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建設項目-房租補貼(園區外)資助
對于屬于文化(體育)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在南山區注冊并統計在庫,按照區統計部門確認的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 萬元以上,辦公場地在南山區經認定的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外的文化(體育)企業,給予房租補貼資助。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5%,每個單位年度補貼額最高不超過60 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 年。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鼓勵園區減免租金項目
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運營機構參照區政府、區屬國企物業的免租措施對租戶減免租金,對2020年2月至3月期間,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租金的園區運營機構,按照實際減免租金的50%予以專項支持,單個園區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對上年度營收/產值500萬元及以上、入駐在經認定的南山區文化產業園區的文產企業,予以一個月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對上年度營收/產值500萬元及以上、入駐在經認定的南山區文化產業園區的文產企業,予以一個月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實施商業企業租金補貼項目
實施商業企業租金補貼。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南山區“四上”在庫住宿、餐飲、零售行業企業,在南山區承租社會經營用房的,按企業2020年2月至3月期間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鼓勵企業減免租金補貼
鼓勵企業減免租金。鼓勵南山區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大型綜合性商業零售企業等經營管理主體對符合條件的承租企業減免租金,為承租企業減免租金天數在15天(含)以上的,按照2020年2至3月減免租金總額的30%給予經營管理主體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應對疫情惠企政策資金-旅行社紓困租金補貼資助項目
對2019年規模以上旅行社2020年2月至4月支付的辦公場所租金按50%進行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